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知识
一、什么是城乡居民医疗制度?
城乡居民医疗是由政府组织、引导、支持,城乡居民自愿参加,个人、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,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乡居民医疗互共济制度。
二、宜宾市城乡居民病人住院费用报销方案:
1、参保病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,扣除起付线和不予报销项目,其余药费、治疗费、材料费等全部列入补偿范围;
2、起付线为900元;
3、补偿比例:住院总费用扣除起付线和不予报销项目后按45%报销;转院病人出具转院证明或危急症患者出具危急症证明均可增加10%报销比例;
4、封顶线:参保城乡居民住院补偿封顶线为实际补偿金额15万元(含大病特补),超出部分不予补偿;
5、住院分娩医疗费用限额补助标准为:顺产1000元、剖宫产1500元。多胞胎生育的,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200元;病理产科按疾病报销,不再享受限额补助。
三、宜宾市城乡居民医疗不予报销的费用项目
(一)服务项目类
1、院际会诊费、出诊费、远程诊疗费、就(转)诊交通费、救护车费;
2、空调费、取暖费、婴儿保温箱费、电话费、电炉费等
3、陪住费、护工费、租床费、药浴费、门诊(住院)煎药费;
(二)非疾病治疗项目类
1、各种美容、整容、矫形和生理缺陷治疗,如割狐臭、补兔唇、矫斜眼、包皮环切、“O”形腿、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。
2、糖尿病政策支持系统、睡眠呼吸监测系统、微量元素监测、骨密度测定等。
3、各种减肥、增肥、增高项目;
4、各种医疗咨询、医疗鉴定。
(三)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
1、细胞刀、电子束T、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项目。
2、义齿、义眼、义肢、助听器、拐杖等器具;
3、各种家用检测检测仪(器)、治疗仪、理疗仪等治疗器械。
(四)治疗项目类
1、镶牙、种植牙、洁牙、黄黑牙等诊疗项目;
2、气功疗法、磁疗法、心理治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;
3、各种不育(孕)症、性功能障碍的诊疗费用;
4、各种性病药品、治疗、住院费;
5、住院前的门诊检查费用。
(五)其他
因打架、斗殴、酗酒、自伤、自残、自杀、戒毒、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。
宜宾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知识
一、什么是城镇职工医疗制度?
城镇职工是以职工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,它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建立的医疗保险基金。
二、宜宾市城镇职工病人住院费用报销方案:
1、参保病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,扣除起付线和不予报销项目,其余药费、治疗费、材料费等全部列入补偿范围;
2、起付线为在职600元,退休500元;
3、补偿比例:住院总费用扣除起付线和不予报销项目后按不同类别予以补偿:其中在职病人报销80%;退休病人报销85%;
4、封顶线: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年累计限额30万元;
三、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的费用项目
(一)服务项目类
1、会诊费、出诊费、远程诊疗费、就(转)诊交通费、急救车费等。
2、空调费、取暖费、婴儿保温箱费、电话费、电炉费等。
3、陪护费、护工费、租床费、药浴费、煎药费等。
(二)非疾病治疗项目类
1、各种美容、整容、矫形和生理缺陷治疗如割狐臭、补兔唇、矫斜眼、包皮环切、“O”形腿、视力矫正等手术项目。
2、糖尿病决策支持系统、睡眠呼吸监测系统、微量元素检测、骨密度测定等。
3、各种减肥、增肥、增高、健美等诊疗项目。
4、各种医疗咨询。
(三)治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
1、细胞刀、电子束T、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项目。
2、义眼、义齿、义肢、助听器、拐杖等器具。
3、各种家用检查检测仪(器)、治疗仪、理疗仪等治疗器械。
(四)治疗项目类
1、镶牙、种植牙、洁牙、黄黑牙等诊疗项目。
2、气功疗法、磁疗法、心理治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。
3、各种不育(孕)症、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。
4各种性病药品、治疗、住院费。
(五)其他
因打架、斗殴、酗酒、自伤、自残、自杀、戒毒、交通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引发的诊疗项目。